Language: 日本語 / English / 繁体字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書

隱私權政策

日革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就本公司提供居家塵蟎檢測 App(以下簡稱「本服務」)時,針對本公司取得之顧客(以下簡稱「使用者」)個人資料之處理方式,訂定以下隱私權政策(以下簡稱「本政策」)。

除本政策外,若另有針對個別服務所訂定之隱私權政策(以下簡稱「個別政策」),則該個別政策將與本政策一併適用。本政策中各項用語之定義,依據日本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(平成15年法律第57號,以下簡稱「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」)之規定。

一、遵循相關法令及指引

本公司遵循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及其他相關法令、日本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所訂定之指引以及本政策之規定,合法且適當地處理個人資料。

二、本公司取得之資訊項目及取得方式

本公司可能以下列方式取得使用者之以下資訊。本公司將以合法且適當之方式取得該等資訊。

(1) 使用者直接提供之資訊

(2) 自動取得之資訊

(3) 自第三方取得之資訊

三、個人資料之使用目的

本公司就使用者之個人資料,於下列使用目的之範圍內取得及使用(取得時之情形已足以明確判斷使用目的者除外),除取得使用者之同意或法令另有規定外,不作其他目的之使用。

四、個人資料之第三方提供

  1. 除本政策另有規定外,本公司於下列各款所定情形以外,不會在未事先取得使用者同意之情況下,將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。
    • (1) 為達成使用目的之必要範圍內,因委託個人資料處理之全部或部分而提供該個人資料之情形
    • (2) 依法令規定之情形
    • (3) 為保護個人生命、身體或財產之必要,且難以取得使用者同意之情形
    • (4) 為增進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健全發展之特別必要,且難以取得使用者同意之情形
    • (5) 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或其委託之人執行法令所定事務時,須予協助,且取得使用者同意可能妨礙該事務之執行之情形
    • (6) 該第三方為學術研究機構等,且該第三方有為學術研究目的處理該個人資料之必要時(包括處理目的之一部分屬學術研究目的之情形,但有不當侵害個人權益之虞者除外)
    • (7) 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及其他法令所認可之情形
  2. 儘管有前項之規定,本公司為分析使用者之瀏覽紀錄等資訊,以實施符合使用者興趣及偏好之行銷活動,可能將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。
  3. 本公司將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提供予位於外國之第三方時,除法令另有許可外,僅向已建立符合日本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所要求之基準的體制之對象提供,並採取必要措施以確保該等體制之持續維護。

五、個人資料之安全管理措施

本公司就所處理之個人資料,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,以防止個人資料之洩漏、遺失或毀損等,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管理。此外,於令員工或受委託方(含再受委託方等)處理個人資料時,為確保該個人資料之安全管理,對該等員工或受委託方進行必要且適當之監督。

六、所持個人資料之揭露、更正及停止使用等

  1. 使用者依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之規定,請求揭露本公司所持有之個人資料或第三方提供紀錄,或通知所持有個人資料之使用目的時,本公司將於確認係使用者本人之請求後,及時予以揭露或通知。但依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及其他法令,本公司不負揭露或通知義務之情形不在此限。
  2. 使用者以所持有個人資料之內容與事實不符為由,依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之規定,請求更正、補充或刪除(以下合稱「更正等」)該所持有個人資料之內容時,本公司將於確認係使用者本人之請求後,及時進行必要之調查,並依調查結果進行更正等。但依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及其他法令,本公司不負更正等義務之情形不在此限。
  3. 使用者依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之規定,請求停止使用、刪除或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所持有之個人資料(以下合稱「停止使用等」)時,本公司將於確認係使用者本人之請求後,及時進行停止使用等。但依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及其他法令,本公司不負停止使用等義務之情形不在此限。
  4. 如需提出前三項之請求,請洽「七、聯絡窗口」。

七、聯絡窗口

有關本公司個人資料處理之諮詢,請透過以下窗口聯繫:
https://www.danitori.com/contact/form-9.html

八、本政策之變更

本公司得視需要隨時檢視並變更本政策之內容。變更後之本政策,自本公司另行訂定之生效日起適用。

九、本公司之名稱、地址及代表人姓名

日革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
兵庫縣龍野市揖保町門前松之後20-1
代表取締役社長 渡邊敏也

2020年5月18日制定
2021年4月19日修訂
2024年5月10日修訂
2024年7月23日修訂
2026年6月26日修訂